根据本指南,越南国立大学培训项目(CTDT)培训安排的外语课程包括:英语、俄语、法语、汉语、德语、日语、韩语、西班牙语、意大利语、老挝语和泰语,具体内容见本指南附录1。培养单位如需组织其他外语教学,须向越南国立大学校长书面提出申请,经校长审议决定。
* 大学水平:外语课程是学生必须积累的必修课程,并在整个VNU组织共同培训。外语课程评定结果计入学期平均分、课程平均分、累计平均分。大学培养方案中必修外语课程的学分为:外语B1:5学分(针对标准培养方案),外语B2:5学分(针对人才、优质培养方案)。要求输出标准(CDR)3级的培训项目的学生必须积累外语B1学分。要求4级CDR的培训项目的学生必须积累外语学分B1和B2。学生修读所有必修课程,并根据第3626条规定取得及格成绩后,即视为完成外语课程。学生的外语成绩以有效证书记录(以下附件中的附录2)。
学员入学后30天内提交符合培训项目CDR要求的外语证书,即视为认可其符合CDR要求,并可免修、免试,折算成通识类相应外国课程的学分,具体为:3级折算9分,4级折算10分(10分制)。对于QH-2022课程,持有有效外语证书的学生须于2023年5月1日前提交,方可按规定获得同等学历认定。
* 硕士学位:硕士学位课程中的外语课程为学生必须修读的必修课程,并以通过或不通过来评定。外语课程成绩达到C以上或根据3636条例规定取得CDR即视为通过。硕士培养计划的外语学分为外语B2(SĐH):5学分,计入培养计划累计学分,但不用于计算累计平均成绩。
外语学分的积累价值是通过课堂教学活动和学生及学员的自我积累活动实现的,旨在达到《外语能力标准》规定的外语能力标准。第 3626 条和条例 3636。
大学培训项目的外语能力要求见第3626条第13条第3款规定;硕士研究生培养项目见第3636条第35款第2项规定,博士研究生培养项目见第3638条第9款第8项规定。外语水平认定方式见本指南第三节。
课程大纲及培训组织;外语能力输出标准及附件详细查看说明这里
作者:韩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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