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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2021学年第二学期常规学费收取计划

2021年4月5日星期一 23:28
根据2015年10月2日政府总理颁布的第86/2015/ND-CP号法令,该法令规定了国家教育体系内各教育机构学费征收和管理机制以及2015-2016学年至2020-2021学年学费减免和学习成本支持政策
根据教育和培训部长 2014 年 7 月 18 日第 23/2014/TT-BGDDT 号关于高质量大学水平培训的通知;
根据 2020 年 8 月 10 日第 1423/QD-XHNV 号决定社会科学与人文大学校长关于公布2020-2021学年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培训项目学费/学分及学费系数的通知
社会科学与人文大学公布招生计划 学费 2020-2021 学年第二学期常规安排如下:
1. 学费领取截止日期:
            2021年4月6日至下午4点2021年4月23日。
2. 收集时间及地点
-对于学生QH-2015-X、QH-2016-X、QH-2017-X、QH-2018-X、QH-2019-X 和 QH-2020-X: 通过BIDV个人账户存款(越南投资发展银行
-对于学生剩余钥匙和学生学习02专业(就读于社会科学与人文大学):提交学费必须在上述截止日期前直接缴纳至计划财务处(E 楼 410 室)。
- 学校将在学校网站上公布学生名单、学费、个人账号、学生代码。学生核对自己的个人信息,如有错误,请直接通知计划财务处,以便及时调整。
- 在上述期限内,学生必须将学校通知的学费以及账户维护费和其他费用(100,000 越南盾)存入个人账户。 学校要求银行在上述规定时间内自动将学生个人账户中的款项转入学校学费账户。
-对于学生QH-2015-X、QH-2016-X、QH-2017-X、QH-2018-X、QH-2019-X 和 QH-2020-X 如未开设个人账户:请于上述期限内主动前往越南投资发展银行开立账户并告知账号,并直接向计划财务部(E栋410室)缴纳学费。
* 缴纳学费是每个学生的责任。只有完成学费缴纳的学生才会被纳入筛选名单并参加考试。
请各单位负责人通知、督促、提醒学员遵守培训规定,按时缴纳学费。
查看通知详情这里
缴纳学费的学生名单这里

作者:武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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