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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2015学年本、研究生学费征收方案

2014年10月20日星期一 21:58
学校现将2014-2015学年本专科生、研究生学费征收方案予以公告。

学院将于2014年10月14日至2014年11月21日在学院网站上公布新生及研究生名单、学费标准、个人账号、学生代码等。学生、研究生请核对自己的个人信息。如有错误,请直接通知计划财务部门,以便及时调整。

下载列表:

自2014年11月24日至2014年12月12日,学生、研究生须按照学校通知要求将学费存入个人账户(学生、研究生可就近到越南投资发展银行营业网点办理)。银行会自动将学生个人账户中的金额转入学校的学费账户。

未开设个人账户的学生和研究生请于2014年11月21日前主动前往越南投资发展银行(河内市最近的分行)开立账户,并将账号告知学院,并在规定时间内将学费缴纳到账户中。

自2014-2015学年起,学院将不再向QH-2013-X课程的学生和研究生直接收取学费。

逾期未缴清学费的在校生、研究生名单,计划财务处将按照研究生培养有关规定转交有关单位处理。

计划财务处敬请各单位负责人告知本单位学生、研究生,并严格遵照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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